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行长和财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8日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行”指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本行概况
一、本行注册名称: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清徐惠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王旭
三、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东段九号
邮政编码:030400
四、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主要营业场所
联系电话(传真):0351-5732226
五、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住所名称:
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北路212号盛德大厦A座6
层西侧
六、其他有关信息
经银监会批准开业日期:2011年8月15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16H214010001
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8月25日
登记地点:清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581223682P
七、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八、网点建设
我行目前营业网点2个,分别为总行营业部和徐沟支行。
营业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东段九号
徐沟支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文化东街47号
第二部分本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年经审计数 |
一、营业收入 | 4831.35 |
二、营业支出 | 456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1.45 |
加:营业外收入 | 1.15 |
减:营业外支出 | 0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262.60 |
减:所得税费用 | 65.92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6.68 |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利息净收入 | 5445.72 | 4829.20 |
净利润 | 1501.59 | 196.68 |
总资产 | 94126.79 | 102708.52 |
存款余额 | 79834.04 | 84709.04 |
贷款余额 | 53967.98 | 53354.56 |
所有者权益 | 9731.18 | 9927.86 |
成本收入比 | 33.88 | 37.52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两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百分比
项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资本充足率 | 14.55 | 21.61 |
流动性比例 | 94.62 | 282.09 |
核心负债依存度 | 63.22 | 69.21 |
不良贷款率 | 6 | 8.94 |
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 | 7.61 | 8.65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 | - |
四、资本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资本净额 | 10512.51 | 10407.13 |
资本充足率 | 14.55 | 21.61 |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末 |
股本 | 5000 | 0 | 0 | 5000 |
资本公积 | 0 | 0 | 0 | 0 |
盈余公积 | 1024.93 | 880.01 | 0 | 1344.92 |
一般风险准备 | 1172.02 | 202.21 | 0 | 1374.23 |
未分配利润 | 2534.23 | 0 | 325.53 | 2208.70 |
股东权益 | 0 | 0 | 0 | 0 |
六、主要监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末,资本充足率为 21.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20.61 %。流动性比例为 282.09%,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170.06万元,较年初增加 1933.65万元;不良贷款率为 9.69 %,较年初增加3.6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余额为7772.82万元,较年初增加2742万元,拨贷比为14.57%,拨备覆盖率为150.34 %。以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监管要求。
七、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三部分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一、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三农,服务小微,积极探索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之路。截至2021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53354.56万元,余额较年初53,967.98万元减少613.42万元。涉农贷款余额50062.11万元,较年初53962.52减少3900.41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4898.3万元,较年初49,247.47万元减少4349.17万元。截至年末户数877户,户均贷款余额60.84万元。
二、积极探索新的符合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适应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点,不断提高小微的金融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货币政策,优先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支持,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理的力度,全年我行向符合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支小再贷款25笔,金额5800万元。
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的筹资成本、风险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出台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通过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的制定,更好的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且针对农户以及当地特有的食醋酿造、包装、销售行业还享受特有的固定优惠利率,支持小微企业更好的发展。客户除利率外不支付任何的其他费用,且可通过客户的还款次数、信用记录等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享受更低利率,大大为客户节约了成本。
三、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推小微企业稳步发展
扶微助小,助力实体经济。我行始终围绕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加大对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地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提供信贷支持,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提供资金扶持,做到了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小微企业融资情况名单,我行积极对接相关企业,了解企业的金融需求,遇到的问题,同时宣传我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金融产品,服务优势等,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尽快全面复工复产。我行通过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三个工作日内的还旧借新等,累计办理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金额16,604.4万元,用于支持辖内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的融资需求。
第四部分 风险管理情况
我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构成,通过垂直管理模式管理全行的风险状况。
董事会对全行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行长监督我行的风险管理,直接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事宜。行长直接分管我行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协助行长对全行各项风险进行监管和决策,负责全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行长报告全行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项及处理情况、风险管理组织及运作情况。
我行在行级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我行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决策。
我行风险管理部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我行不同分险建立分析管理体系,承担行领导给予的各项职责。
一、各项具体职责管理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事件、外部事件、宏观趋势和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控制标准,所及时掌握并组织的变动。
我行现通过以下管理对操作风险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逐级授权,分段管理操作风险
我行董事长对行长授权,行长对副行长授权,副行长根据业务管理、业务流程对部门负责人按照职权能力等进行授权管理。如信贷的调查,授信等级划分。运营的有权人签字及业务管理操作权限。以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
二是加强学习,领会制度操作要领,进行合规教育。我行将制度手册员工人手一本,各部室晨会、夕会,利用各自的培训时间,学习各项制度。并在业务操作,实际工作中现解掌握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理的合规文化。
三是加强合规教育,我行按季召开案防会,通过案例分析,日常工作评价来进行合规培训。日常工作中,将合规培训做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不同部门制定不同的合规培训,营业部做为我行的一线部门,日常工作与现金为伴、业务量大、工作细致琐碎事多。营业部通过晨会、每月的案防分析会、实操等培训来警醒自己,提升自己,不断提高合规意识。信贷部通过晨会、案例分析、白手套文化建设来进行合规培训。
四是加强员工行为排查,我行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守则》、《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行为管理办法》、《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行为动态考核办法》、《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柜面业务人员行为禁令》管理制度,通过上述制度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禁止性规定,强化警示教育。
我行按季进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排查内容为:贪污侵占挪用类、贿赂类、其他犯罪类、外部查办类、工作表现类、经济往来类、社会交往类、家庭状况类、影响银行声誉风险类九大类41条。并探索通过座谈会,家访等方式关注员工8小时外行为。
四季度,我行成立家访小组对处于我行领导岗位、重要岗位、敏感环节的员工进行家访,访谈内容包括员工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情况,通过与被访员工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了解被访员工社会关系简单,无不良生活嗜好,家庭生活正常,社交范围有无异常,是否存在涉嫌涉黑涉恶情形。通过家访的形式对员工行为进行排查,提高员工自律意识,同时鼓励家属协助我行做好员工的提醒和监督工作。
五是加强业务风险排查,强化制度执行力。我行初步建立了内部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各业务条线和各部室负责人对本条线和本部室经营活动的进行管理监督。风险管理部对全行各项业务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履行二道防线工作职责。内审部门负责我行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计、评价。
风险管理部按季定期开展业务风险排查,对发现的操作风险、风险苗头等问题及时上报行领导。我行风险排查履盖各业务领域、各重点风险操作管理环节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方式采用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突击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由于客户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我行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是我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贷前控制,按照标准微贷处理流程,接受客户申请,按照“实地调查、眼见为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借款人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发展前景、贷款偿还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以微小金融部为主,为客户进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整体负债进行审查,结合贷款集中度,防止行业集中、前十大户集中,严防承接他行退出贷款,决策放款前条件落实,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件。以贷款审查委员会为主,风险管理部嵌入其中,进行贷中审查。
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了解客户资金用途与客户经营情况,并制定《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微小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深化贷后管理,加强对贷后管理的后评价。以微小金融部为主,贷后管理监察组为管理机构,风险管理部嵌入其中,对贷后进行管理。
通过上述常态化的管理,把好入口关、审查关、监督关对强化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为降低信用风险,我行采用了保证人与抵质押方式来降低风险,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抵质押核算管理办法》。
我行贷款在16个行业内有贷款,分别为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与供应、教育、个人消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文化体育娱乐、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为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管理,我行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来对我行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
为加强对信用风险人员管控,我行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管理办法》,来加强我行信用风险管控流程化控制。
(三)催收管理
当前属于经济的下行期、产业的升级转型期、疫情防控期三期叠加。我行所经营的业务环境处于县域,面对客户均属于三农、小微客户,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为此我行加强不良资产清收管理:
一是成立逾期清收领导小组,由分管信贷副行长牵头,信贷部为工作部门,风险管理部为监督部门,负责逾期清收工作。对逾期贷款采用一户一策、一事一议,多措并举的措施进行催收。
二是风险管理部组织召开风险例会,对逾期贷款的处置进度进行建议督促跟踪。同时,加强对逾期贷款的监测力度,加强监督催收工作,以确保逾期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成立逾期贷款清收微信群,信贷员每天汇报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加强对逾期贷款的清收管理。
四是对多次催收无效的客户,必要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第五部分股本和股东变动情况
一、股本总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本总额5000万股,目前股本没有变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总数11户,其中法人股1户,自然人股10户。
(二)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大股东持4750万股,持股比例95%。
出 资 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30% |
梁建勇 | 500 | 10% |
常 林 | 500 | 10% |
李小芬 | 500 | 10% |
牛建全 | 400 | 8% |
罗俊兵 | 350 | 7% |
姚锦龙 | 250 | 5% |
王瑞宏 | 250 | 5% |
李小平 | 250 | 5% |
王瑞文 | 250 | 5% |
三、持股比例超5%的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所有股东均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股权及股东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我行未进行了股权变更。
五、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我行未发生股权质押情况。
第六部分法人治理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本行董事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 | ||
姓名 | 职位 | 资历 |
王旭 | 董事长 | 王旭,男,生于1972年10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该同志1995年5月至1998年12月在包头市繁荣城市信用社先后任会计、储蓄、计划、营销、信贷等岗位;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在包商银行繁荣支行担任人秘科长;1999年12月至2002年3月在包商银行繁荣支行担任综合业务科长;2002年3月至2007年4月在包商银行繁荣支行担任信贷科长;2007年5月至2008年9月在包商银行繁荣支行担任信贷科长兼微小企业审贷委员会主任;2008年10月至2012年1月在包商银行胜利支行任支行长;2012年1月至2014 年2月担任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 2014年3月—2019年3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行长;2019年3月至今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贺光明 | 董事 | 贺光明,男,生于1965年7月,博士学历。1985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国库处先后任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科长;2000年3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营业部副主任;2004年7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副处长、处长;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包商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包商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11年6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常林 | 董事 | 常林,男,生于1966年10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该同志于1989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太原赵家堡企业集团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1年2月至2011年12月在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2年1月至今在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17年3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李小芬 | 董事 | 李小芬,女,生于1985年2月,毕业于山西大学 英语、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该同志于2009年10月至今任山西美锦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长一职,2019年5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李玉敏 | 独立董事 | 李玉敏,男,生于1958年9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学历。该同志于1982年1月毕业至今一直在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原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现已退休。曾被评为山西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自2014年7月至今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本行监事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第一届监事会 | ||
姓名 | 职位 | 资历 |
梁建勇 | 监事长 | 梁建勇,男,生于1981年11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14年。该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在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银行融资工作;2006年8月至2010年3月在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科长;2010年3月至2012年4月在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处长;2012年5月至今在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资金处处长;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
张晓懿 | 外部监事 | 张晓懿,女,1962年生,山西清徐县人,汉族,群众,清徐中学毕业,高中学历。1984年至1988年工作于山西清徐煤炭企化总公司,后自行创业;2001年至2003年任清徐五星汽化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山西宏民村镇银行监督机构(岗位)人员,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监事,2017年3月至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外聘非股东监事。 |
孙碧玉 | 员工监事 | 孙碧玉,女,1985年出生,毕业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学历。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太原王氏广告公司客户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办公室职员;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微小信贷部信贷员;2014年4月至今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审贷委员会秘书;2015年7月至今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监事 |
(三)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高级管理层 | ||
姓名 | 职位 | 资历 |
张兆彤 | 行长 | 张兆彤,男,生于1970年7月,毕业于北华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22年。该同志于1986年11月至1995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纺织总厂工作;1995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包头市青山区鑫源城市信用社担任柜员;1998年12月至2007年10月在包商银行包头鑫源支行担任信贷客户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2月在包商银行包头鑫源支行担任公司金融部执行经理;2010年2月至2010年11月在包商银行包头乌兰支行担任行长助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在包商银行包头鑫源支行担任副行长职务;2012年6月至2015年1月在包商银行包头保利支行担任副行长(主持工作);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包商银行包头昆信支行担任副行长(主持工作);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在包商银行包头麻池镇支行担任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2019年3月至今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行长。 |
张晓斌 | 副行长 | 张晓斌,男,汉族,1983年2月28日出生,学历硕士,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先后在包商银行发达支行、科技支行、广通支行工作,任客户经理职务;2008年9月至2012年1月,在包商银行发达支行微小企业金融部工作,任执行经理职务;2012年2月至今,在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工作,任副行长职务。 |
郭改萍 | 副行长 | 郭改萍,女,生于1965年8月,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金融工作24年,1989年7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财金系金融专业,同年分配到工商银行西山支行工作;1997年担任工商银行西山支行会计科分管会计副经理;1998年入选工商银行总行“百千万”人才库,并作为“千名”人才赴长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英语学习,取得了BFT出国人员备选考试特级证书;2001年调入工商银行高科技支行担任副科级会计结算部经理兼营业室主任;2007年担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委派总会计;2009年担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委派运营内控主管;2010年担任工商银行太原迎泽支行副行长,分管内控、运行工作;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在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负责营业部工作,2014年10月至今任副行长。 |
(四)董、监、高兼职情况
姓名 | 兼职单位 | 职务 |
贺光明 | 监事会主席 | |
贺光明 | 董事长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董事长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监事 | |
贺光明 | 董事 | |
贺光明 | 董事 | |
李小芬 | 山西美锦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李小芬 | 清徐美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李小芬 | 山西美锦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李玉敏 | 山西曲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玉敏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李玉敏 |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玉敏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李玉敏 | 太原晋一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李玉敏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李玉敏 |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梁建勇 | 山西昕锦盛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梁建勇 | 山西姚锦坊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张晓懿 | 清徐贯中大厦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张晓懿 | 山西美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监总经理 |
张晓懿 | 太原昕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王旭 | 毕节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以上有兼职的董、监事,在我行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少于138天。
所有高级管理层均无兼职,在我行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少于275天。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报告期内,本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9月18日召开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转让持有本行股权的议案》,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转让持有本行股权的议案》等议题。
三、董事会情况简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应股权变更的原因,未召开董事会。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推进股东会关于主发起行股权变更的事项,目前该议案正得到落实。
(三)董事长选举、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聘任、更换情况
1.董事选举情况
2021年4月26日,董事会股东董事李小芬正式得到监管部门批复,正常履职。
2.高级管理层成员聘任、更换情况
2021年4月23日监事会监事长梁建勇正式向监管部门报备。其余高管未有变化。
四、监事会情况简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共计召开4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
2.出席股东大会
2021年9月18日、12月24日,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次和第2次临时度股东会议。
(二)监事会的专项检查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着力推进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经桐城中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对经营管理层执行发展战略的监督情况
第七部分年度重大事项
一、前大十户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动情况。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三、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接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无行政处罚事项。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
无
(一)非信贷诉讼或仲裁
无
(二)信贷诉讼或仲裁
本行在2021年度贷款类诉讼58件。
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行无关联交易。
截至2021年末,我行同业存款共计50225.15万元,其中上存主发起行46129.26万元,占比91.84%。我行未向主发起行提出资金支持的情形。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21年是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的一年,我行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各级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活动中,建立了涵盖工作指引、内部控制、内部考评、内部审计等内容的完整工作制度流程,以确保消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三是牢固树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贴心服务;四是让利于民,“零收费”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费用支出,真正将实惠让给消费者;五是定期组织并积极参加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切实保障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明确我行风险管理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联动机制。
(三)今后工作规划
一是要继续加强日常培训与宣传力度,对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基础的制度学习,逐渐深入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的理解掌握,不断提升全员的服务意识。
二是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我行的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网页等宣传工具,结合业务营销,持续开展入村下乡宣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的辐射度。
三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考核力度及内控检查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作为人员履职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并作为人员晋升、加薪等方面的主要依据,从而调动全行各层级人员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采取多种检查方式,督促各部门各网点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实提高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