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行长和财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行”指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本行概况
一、本行注册名称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清徐惠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
闫继忠
三、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东段九号
邮政编码:030400
四、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主要营业场所
联系电话(传真):0351-5732226
五、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住所名称
山西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北路212号盛德大厦A座6
层西侧
六、其他有关信息
经银监会批准开业日期:2011年8月15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16H214010001
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8月25日
登记地点:清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581223682P
七、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八、网点建设
我行目前营业网点2个,分别为总行营业部和徐沟支行。
营业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东段九号
徐沟支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文化东街47号
第二部分本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经审计数 |
一、营业收入 | 5041.83 |
二、营业支出 | 2702.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39.17 |
加:营业外收入 | 0.66 |
减:营业外支出 | 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2330.43 |
减:所得税费用 | 612.68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17.75 |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利息净收入 | 4188.55 | 4921.41 |
净利润 | 81.42 | 1717.75 |
总资产 | 108225.44 | 150884.53 |
存款余额 | 91175.38 | 130197.28 |
贷款余额 | 73030.41 | 99859.1 |
所有者权益 | 10009.28 | 11727.03 |
成本收入比 | 43.88 | 43.29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两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百分比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资本充足率 | 17.95 | 13.75 |
流动性比例 | 154.60 | 97.55 |
核心负债依存度 | 67.06 | 71.59 |
不良贷款率 | 9.14 | 2.77 |
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 | 9.41 | 7.83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 | - |
四、资本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资本净额 | 10629.34 | 12765.4 |
资本充足率 | 17.95 | 13.75 |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末 |
股本 | 5000 | 0 | 0 | 5000 |
资本公积 | 0 | 0 | 0 | 0 |
盈余公积 | 1361.2 | 343.55 | 0 | 1704.75 |
一般风险准备 | 1374.23 | 0 | 0 | 1374.23 |
未分配利润 | 2273.84 | 1717.75 | 343.55 | 3648.04 |
股东权益 | 10009.28 | 1717.75 | 0 | 11727.03 |
六、主要监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末,资本充足率为 13.7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63%。流动性比例为97.55%,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2769.83万元,较年初减少3905.84元;不良贷款率为2.77%,较年初降低6.3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余额为4455.53万元,较年初减少5619.29万元,拨贷比为4.46%,拨备覆盖率为160.86%。以上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监管要求。
七、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三部分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累计发放贷款754笔,金额91,370.5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99,859.10万元,1,162笔,1,083户,较年初73,030.41万元,增加26,828.69万元,增幅36.74%。其中涉农贷款余额89,127.07万元,1,075笔,996 户,较年初58,983.3万元增加30,143.77万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7,597.39万元,309笔,301 户,较年初52,194.41万元增加25,402.98万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4,197.44万元,145笔,145户,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余额2,877.85万元,6笔,6户。户均贷款余额92.21万元,有余额贷款加权平均利率8.53%,较去年9.53%下降了1%。
截至2023年12月底,各项贷款增速为36.7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48.67%;2023年12月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301户,较2022年末241户,增长60户。
(二)利率执行情况
2023年累计发放贷款754笔,金额91,370.51万元,加权平均利率8.69%,较去年加权平均利率9.53%,下降了0.84%。其中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267笔,金额77,917.8万元,加权平均利率8.88%,较去年加权平均利率9.87%,下降了0.99%;涉农贷款695笔,金额81,216.41万元,加权平均利率8.65%,较去年加权平均利率9.68%,下降了1.03%。利率逐步下行,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推小微企业稳步发展
扶微助小,助力实体经济。我行始终围绕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主动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加大对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地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提供信贷支持,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提供资金扶持,做到了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强宣传与营销,积极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走好乡村振兴道路。2023年,我们深入学习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定做好“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县域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三农”贡献。我行通过“农户贷款”“农户+合作社贷款”和“合作社贷款待设施农业建设完成后再对农户进行授信”的三种授信方式解决了因项目条件情况不同,导致单一产品获贷难的资金问题。2023年度,共帮扶客户276户,发放5,757.429万元,支持设施农业项目31个,涉及自然村32个;支持新建温室245.92亩,支持新建天桥式大棚259.81亩,支持全钢架大棚35亩,支持改造温室131亩。大力支持了清徐县“菜篮子”基地建设,相关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大幅增长,为清徐县振兴乡村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转变理念,拓宽金融服务
积极探索新的符合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适应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点,不断提高小微的金融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货币政策,优先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支持,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截至12月末,按照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向符合授信条件的80户涉农企业及农户发放再贷款5,577万元,用于支持辖内涉农企业及农户的融资需求。
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的筹资成本、风险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通过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的制定,更好地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且针对设施农业合作社贷款还享受特有的固定优惠利率,支持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
五、坚持支农支小不动摇,以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
2024年,我行将继续坚守“立足清徐,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不动摇,持续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民营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倾斜,为实体经济浇灌金融活水。
一是全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三农、个体商户和小微企业为服务关键,深耕细分三农、个体商户和小微企业三大信贷市场。二是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好用足小微企业减税、定向降准政策,以惠商贷等产品为依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三是创新服务手段拓渠道。持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充分利用产品优势,逐户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全面了解全县客户的资金需求状况,做到营销宣传全覆盖,并有效发挥员工对县域优质客户的营销,以客户寻找客户,抢占信贷市场。抓好客户分层拓展和维护,着力扫深扫细扫精扫透本土市场。
第四部分 风险管理情况
我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内审部构成,通过垂直管理模式管理全行的风险状况。
董事会对全行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行长监督我行的风险管理,直接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事宜。行长直接分管我行风险内审部,风险内审部负责人协助行长对全行各项风险进行监管和决策,负责全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行长报告全行风险状况、重大风险事项及处理情况、风险管理组织及运作情况。
我行在行级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我行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决策。
我行风险内审部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我行不同分险建立分析管理体系,承担行领导给予的各项职责。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事件、外部事件、宏观趋势和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控制标准,所及时掌握并组织的变动。
我行现通过以下管理对操作风险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逐级授权,分段管理操作风险
我行董事长对行长授权,行长对副行长授权,副行长根据业务管理、业务流程对部门负责人按照职权能力等进行授权管理。如信贷的调查,授信等级划分。运营的有权人签字及业务管理操作权限。以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
二是加强学习,领会制度操作要领,进行合规教育。我行将制度手册员工人手一本,各部室晨会、夕会,利用各自的培训时间,学习各项制度。并在业务操作,实际工作中现解掌握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理的合规文化。
三是加强合规教育,我行按季召开案防会,通过案例分析,日常工作评价来进行合规培训。日常工作中,将合规培训做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不同部门制定不同的合规培训,营业部做为我行的一线部门,日常工作与现金为伴、业务量大、工作细致琐碎事多。营业部通过晨会、每月的案防分析会、实操等培训来警醒自己,提升自己,不断提高合规意识。信贷部通过晨会、案例分析、白手套文化建设来进行合规培训。
四是加强员工行为排查,我行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守则》、《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行为管理办法》、《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员工行为动态考核办法》、《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柜面业务人员行为禁令》管理制度,通过上述制度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禁止性规定,强化警示教育。
2023年我行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排查内容为:贪污侵占挪用类、贿赂类、其他犯罪类、外部查办类、工作表现类、经济往来类、社会交往类、家庭状况类、影响银行声誉风险类等。并探索通过座谈会,家访等方式关注员工8小时外行为。
四季度,我行成立家访小组对处于我行领导岗位、重要岗位、敏感环节的员工进行家访,访谈内容包括员工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以外的情况,通过与被访员工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了解被访员工社会关系简单,无不良生活嗜好,家庭生活正常,社交范围有无异常,是否存在涉嫌涉黑涉恶情形。通过家访的形式对员工行为进行排查,提高员工自律意识,同时鼓励家属协助我行做好员工的提醒和监督工作。
五是加强业务风险排查,强化制度执行力。我行初步建立了内部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各业务条线和各部室负责人对本条线和本部室经营活动的进行管理监督。风险内审部对全行各项业务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履行二道防线工作职责。内审部门负责我行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计、评价。
风险内审部按季定期开展业务风险排查及内部审计,对发现的操作风险、风险苗头等问题及时上报行领导。我行风险排查履盖各业务领域、各重点风险操作管理环节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方式采用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突击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由于客户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我行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是我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贷前控制,按照标准微贷处理流程,接受客户申请,按照“实地调查、眼见为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借款人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发展前景、贷款偿还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以微小金融部为主,为客户进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整体负债进行审查,结合贷款集中度,防止行业集中、前十大户集中,严防承接他行退出贷款,决策放款前条件落实,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件。以贷款审查委员会为主,风险内审部嵌入其中,进行贷中审查。
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了解客户资金用途与客户经营情况,并制定《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贷后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贷后管理,加强对贷后管理。通过上述常态化的管理,把好入口关、审查关、监督关对强化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为降低信用风险,我行采用了保证人与抵质押方式来降低风险,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抵质押核算管理办法》。
我行贷款在16个行业内有贷款,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教育、个人消费、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为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管理,我行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来对我行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
为加强对信用风险人员管控,我行制定了《清徐惠民村镇银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管理办法》,来加强我行信用风险管控流程化控制。
三、催收管理
当前属于经济的下行期、产业的升级转型期、疫情防控期三期叠加。我行所经营的业务环境处于县域,面对客户均属于三农、小微客户,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为此我行不良资产管理部加强了不良资产清收管理。
第五部分股本和股东变动情况
一、股本总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本总额5000万股,目前股本没有变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总数11户,其中法人股1户,自然人股10户。
(二)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大股东持4750万股,持股比例95%。
出 资 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30% |
梁建勇 | 500 | 10% |
常 林 | 500 | 10% |
李小芬 | 500 | 10% |
牛建全 | 400 | 8% |
罗俊兵 | 350 | 7% |
姚锦龙 | 250 | 5% |
王瑞宏 | 250 | 5% |
李小平 | 250 | 5% |
王瑞文 | 250 | 5% |
三、持股比例超5%的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所有股东均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股权及股东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权及股东未发生变动。
五、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本行未发生股权质押情况。
第六部分法人治理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本行董事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第四届董事会 | ||
姓名 | 职位 | 资历 |
闫继忠 | 董事长 | 闫继忠,男,汉族,1967年4月生,山西清徐人,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共党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国际财务管理师。该同志于1987年12月至2007年1月在清徐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任信贷员;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任清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清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提名副行长;2013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5月至今任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稽核专员。2022年6月代为履职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 2022年12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 |
张建华 | 董事 | 张建华,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1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山西襄汾县人,1996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至 2000年1月清徐县城市信用社办公室科员;2000年1月至2006年7月清徐县清徐农村信用合作社办公室科员;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清徐县清徐农村信用合作社办公室主任;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清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徐信用社办公室负责人;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清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徐信用社信贷科负责人;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清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室科员;2013年7月至2019年11月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科员;2019年12月至今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9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董事。 |
常林 | 董事 | 常林,男,生于1966年10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该同志于1989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太原赵家堡企业集团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1年2月至2011年12月在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2年1月至今在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17年3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李小芬 | 董事 | 李小芬,女,生于1985年2月,毕业于山西大学 英语、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该同志于2009年10月至今任山西美锦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长一职,2019年5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薛晓蔚 | 独立董事 | 薛晓蔚,男,汉族,1964年9月25日出生,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山西省交城县人。该同志1982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山西大学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取得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后分配至山西大学师范学院任教。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在2000年与太原师专、山西教育学院合并为太原师范学院。2003年4月太原师范学院成立法律系后,由政法系转入法律系,2013年至2022年4月任太原师范学院法律系主任。1995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证书,1996年10月开始兼职执业。曾经在山西希平律师事务所、山西青年律师事务所、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执业于山西仁鑫律师事务所。曾经获得“山西省优秀青年律师”、“山西省优秀律师”称号。现为山西法学会理事,晋中市法学会常务理事。2022年9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独立董事。 |
(二)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
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我行于2021年度股东会议决议,我行暂不设立监事会,聘任雷敏为我行专职监事。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专职监事 | ||
姓名 | 职位 | 资历 |
雷敏 | 专职监事 | 雷敏,男,山西清徐县人,生于1985年1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该同志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筹备小组员工,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微小信贷部员工,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主管,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执行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营销宣传小组总经理助理、组长,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营销宣传小组总经理、组长,2019年5月至今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风险总监,2022年6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专职监事。 |
(三)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高级管理层 | ||
姓名 | 职位 | 资历 |
王爱旗 | 行长 | 王爱旗,男,山西清徐县人,生于1965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非本行股东,未曾受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主管机关的处罚和惩戒,该同志1981年7月至1995年6月任清徐露酒厂供应科副科长;1995年6月至2000年8月任清徐县城市信用合作社信贷员;2000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清徐县城市信用合作社副主任;2006年11月至2010年7月担任清徐联社马峪信用社主任;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清徐联社清徐信用社负责人;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清徐农商银行清徐支行行长;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任清徐农商银行城关支行行长;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清徐农商银行清徐支行行长。2013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清徐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2022年6月代为履职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行长职务。2022年12月任清徐惠民村镇银行行长。 |
(四)董、监、高兼职情况
姓名 | 兼职单位 | 职务 |
李小芬 | 山西美锦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李小芬 | 清徐美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李小芬 | 山西美锦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以上有兼职的董、监事,在我行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少于61天。
所有高级管理层均无兼职,在我行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少于240天。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报告期内,本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行共召开股东会议28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主要决议内容 |
1 | 2023年2月2日 | 2023年股东会议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专职监事工作报告、202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分析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营方针和未来三年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专职监事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聘请本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对第四届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
2 | 2023年8月21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 | 2023年9月17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贷款资产转让的方案 |
4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5 | 2023年9月28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6 | 2023年10月7日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7 | 2023年10月8日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8 | 2023年10月9日 |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9 | 2023年10月11日 |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1 | 2023年10月18日 | 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2 |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3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4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5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6 | 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7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8 | 2023年11月2日 | 2023年第十七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9 | 2023年11月6日 | 2023年第十八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0 | 2023年11月7日 | 2023年第十九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1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2 | 2023年12月15日 | 2023年第二十一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3 | 2023年12月16日 | 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4 | 2023年12月20日 | 2023年第二十三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5 | 2023年12月22日 | 2023年第二十四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6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7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二十六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8 | 2023年12月29日 | 2023年第二十七次临时股东会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三、董事会情况简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36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主要决议内容 |
1 | 2023年2月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分析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2025年发展战略方案、2022年度案防工作报告、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2022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工作报告、2022年反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报告、聘请本行审计机构的提案、关于不良贷款罚息和计收复息问题的议案 |
2 | 2023年3月22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3年4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关于加入建设山西省金融数据监测报送系统的议案、关于存款类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关于不良资产的化解方案、关于不良资产转让的议案 |
4 | 2023年6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徐沟支行行长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裁撤微小金融部和个人金融部设立信贷业务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处理房屋抵贷资产的议案 |
5 | 2023年6月22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3年7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更新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关于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信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2023年7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关于房屋抵贷资产拍卖的议案 |
8 | 2023年9月1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不良贷款资产转让的方案 |
9 | 2023年9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不良贷款资产出售的方案 |
10 | 2023年9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不良贷款资产出售的方案 |
11 | 2023年9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2 | 2023年10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3 | 2023年10月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4 | 2023年10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5 | 2023年10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6 | 2023年10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 | 关于存款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
17 | 2023年10月1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18 | 2023年10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 | 关于审议授信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9 | 2023年10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0 | 2023年10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1 | 2023年10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2 | 2023年10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3 | 2023年10月3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4 | 2023年10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5 | 2023年11月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6 | 2023年11月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7 | 2023年11月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8 | 2023年11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29 | 2023年11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审议授信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 | 2023年12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1 | 2023年12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2 | 2023年12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3 | 2023年12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4 | 2023年12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5 | 2023年12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36 | 2023年12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不良资产评估出售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长选举、董事选举、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监事会选举、更换情况,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聘任、更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未发生股权质押情况。
四、专职监事情况简介
(一)专职监事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工作情况
专职监事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能积极履行议事监督职责,对董事会会议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二)专职监事专项检查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专职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着力推进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经山西勤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对经营管理层执行发展战略的监督情况
第七部分年度重大事项
一、前大十户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前十大户股东未有变动。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三、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接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无行政处罚事项。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
无
(一)非信贷诉讼或仲裁
无
(二)信贷诉讼或仲裁
本行在2023年度贷款类诉讼10件。
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有三笔授(用)信关联交易。
授(用)信人贾保民,身份证号:140121197203021515。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利率9%,占我行当季资本净额的8.44%,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
授(用)信人山西省美锦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L7HP34R,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年利率7.83%,占我行当季资本净额的7.98%,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授(用)信人丁鹏,身份证号码:140121198308210616。授信额度为600万元,年利率13.2%,占我行当季资本净额的4.79%,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行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各级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逐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活动中,建立了涵盖工作指引、内部控制、内部考评、内部审计等内容的完整工作制度流程,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三是牢固树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贴心服务;四是让利于民,“零收费”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费用支出,真正将实惠让给消费者;五是定期组织并积极参加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切实保障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明确我行风险内审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联动机制。
(三)今后工作规划
一是要继续加强日常培训与宣传力度,对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基础的制度学习,逐渐深入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的理解掌握,不断提升全员的服务意识。
二是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我行的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网页等宣传工具,结合业务营销,持续开展入村下乡宣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的辐射度。
三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考核力度及内控检查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作为人员履职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并作为人员晋升、加薪等方面的主要依据,从而调动全行各层级人员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采取多种检查方式,督促各部门各网点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实提高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8日